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开办学评估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宣传制作项目
2.项目编号:DGOUC202409 (01)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61000元(人民币:陆万壹仟元整)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办学评估的要求,我校需要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不同专区,全面展示国开和广开校徽、校训及我校办学情况等内容。经东莞开放大学校务会同意,现启动《国开办学评估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宣传制作项目》。
6.项目要求:
6.1报价公司需实地了解我校校园环境的现状,清晰知道我校《国开办学评估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宣传制作项目》整体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需求明细、质量要求、施工要点、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在工程设计、实施、施工过程中,按我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
6.2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除非学校安排,否则原则上不再增加其他费用;
6.3中标后,中标公司需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一切由中标负责;中标公司承诺高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相关人员购买保险,承诺高空作业车、搭棚和高空作业人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若中标,本项目中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公司承担。
6.4 本项目价格为总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交通费、材料费、安装费、人工费、辅材费等;
6.5本项目整体上门保修1年。
7.标的内容:国开办学评估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宣传制作项目
7.1本项目的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
三、获取报价文件
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东莞市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东莞开放大学总务处进行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13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东莞开放大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东莞开放大学
地址:东莞市莞城运河东一路157号东莞开放大学总务处
联系人:张先生、叶先生
联系方式:0769-22241991、13686188332
发布人:东莞开放大学
发布时间: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