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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8-04-24 15:27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

粤教职〔20163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广东开放大学:

社区教育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是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就进一步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发展社区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公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以服务社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深化改革,分类发展,整体提升社区学习力和创新发展能力,提高社会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区教育发展的总体工作目标是:2020年,建成结构合理、内涵丰富、开放共享、服务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形成较为科学有效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社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城乡居民对社区教育满意度不断提高具体工作目标是:

1.2018年,全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地级市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

2.2018年,全省建成100个省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其中20%创建成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10%创建成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3.2018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达到90%,县(市、区)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珠三角地区达到80%,粤东西北地区达到60%

4.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5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分别达到80%以上和70%以上;全省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比例不低于50%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社区教育管理制度改革

1.明确责任主体,创新管理体制。各级政府是社区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联系,主动协调,建立各市、县(市、区)由党委政府统筹,教育、宣传、财政、人社、文化、科技、卫生与计划生育、农业、民政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参与的社区教育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指导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省将委托广东开放大学承担全省社区教育具体组织指导工作。支持市、县(市、区)分别建立健全地方社区教育指导组织工作机制。要明确县(市、区)、街道(乡镇)政府,教育部门和其他各有关部门在推进社区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一步完善“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加”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激发城乡社区教育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通过政府授权、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和支持各类办学主体参与社区教育的办学、管理和评价。进一步推动城镇社区教育向农村延伸,加快县级“四位一体”(中职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培训)职教中心转型发展,激活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学活力,构建“县级”‘四位一体’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村居学习站(点)”师资共享、统筹推进的农村社区教育网络。建立健全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机制,提升农村社区教育发展水平。鼓励和支持各地推行社区居民“终身学习卡”、“终身学习账户”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学习卡”等,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对社区教育的参与率。

3.建立社区教育协商合作机制。鼓励各社区教育机构建立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社区教育理事会、社区教育协作会等制度开发使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互动平台,拓展社区教育参与主体利益诉求表达途径,增强社区教育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提升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水平

 1.构建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推动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办好社区大学、社区学院,在现有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基础上组建社区学校,大力建设居(村)社区教育学习站(点)。到2020年,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居(村)基本相应成立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社区教育学习站(点)形成以开放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大学和社区学院为骨千,以社区教育学习站(点)为基础的覆盖全省各市城乡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较好地满足社区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2.明确社区教育机构职责。地市社区大学要在市政府及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具体指导全市社区教育业务发展对县区级社区学院和其他社区教育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要建设各级各类网络教学培训资源,维护好网络平台。县(市、区)社区学院作为当地开展社区教育的服务中心,负责课程开发、示范带动、业务指导、理论研究等;乡镇(街道)社区学校要结合实际,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指导居(村)社区教育站(点)的工作;居(村)社区教育站(点)作为就近便捷的居民学习场所,负责为居民学习提供教育服务。有条件的居(村)要推进社区教育进一步向下延伸。

3.大力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省教育厅通过调研检查、组织评审,确认公布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重点支持基础条件好、重视程度高、实际成效显著的地区优先创建省级实验区。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创建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鼓励各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在省内乃至省外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探索和推广社区教育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4.支持学习型组织建设。分类研究制订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标准,大力开展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街道、学习型居(村)委会、学习型楼院、学习型家庭等创建工作。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组建学习团队、学习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让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到2020年,全省学习型社区创建率,珠三角地区达到60%以上,粤东西北地区达到40%以上。
  
(三)推进互联网+社区教育
     1.推进数字化教育网络向社区覆盖。实施社区教育区区通工程,推进数字化网络向社区覆盖。开展数字化社区学习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建设覆盖全省的数字化社区学习中心。依托广东终身学习网及其学习资源库和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的学习资源,建设一批数字化精品学习资源,整合其他优质资源,建设广东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港,构建面向全省的社区教育云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资源共享覆盖城乡的终身学习网站集群,拓展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的网络体系和数字化高清机顶盒的到户功能,开发相应的学习资源,使数字化学习终端到每个家庭,方便市民学习。各地要加大对各级社区教育办学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现代远程教育的服务与支持。

2.优化居民数字化学习环境。支持社区学校建设网络学习培训平台,推广虚拟社区大学模式,开发在线社区教育APP开展移动教学、远程教学、视频教学、名师教学。推广移动个性化学习终端电子书包等学习工具,引导社区成员运用互联网海量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式学习。以微课课件为载体,充分利用社区成员的机动时间,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打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渠道,为社区成员提供基于圈子的学习服务,提升学习粘度,让海量资讯为居民服务提供更多的空间。打造社区微课堂,开展推送服务。

(四)促进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1.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系统各级办学机构要承担牵头开展本区域内社区教育资源建设的任务,积极举办或参与各类社区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开设适应居民学习需求的课程,加强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等的转型发展,充分履行社区教育实施主体的使命与功能。鼓励普通高校利用丰富的教学资源不断拓展新的继续教育项目,成为重要的社区学习中心。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居民开放学习场所和设施。

2.整合共享社区内非教育机构教育资源。鼓励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向居民开放学习场所和设施。支持和引导社区内非教育机构与教育机构合作建立社区教育组织,通过政府扶持、市场机制等引进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社会性培训机构参与社区教育。充分挖掘社区内非教育机构人力、物力信息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参与社区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提供各类教育培训服务。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教育功能,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

3.加强社区教育学习资源建设。广东开放大学牵头负责全省社区教育学习资源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整合等工作。市县(市、区)社区学院组织承担推动本区域社区教育学习资源建设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共享的职责。

(五)增强社区教育实效性

1.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坚持以满足社区居民可持续发展和幸福生活目标实现的需求为取向,广泛开展学历补偿、公民素养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生态环境、职业技能等领域的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创新社区教育形式。积极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市民大讲堂全民读书节“430学堂(社区为解决小学生下午4:30放学后可能出现的监管空档,而开展的免费辅导学生做作业开辟第二课堂等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30以后,各社区居(村)委会要将文化室腾出来举办“430学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推广才艺展示、参观游学、读书沙龙等生动活泼的社区教育活动形式,探索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社区教育学习模式,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支持服务。鼓励和支持各地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项目,形成一地一特、一校一品的社区教育发展局面。

3.增强服务重点人群能力。深入调查了解社区的自然、社会、历史、素质等构成要素,制订科学有效的社区教育计划。

广泛开展市民和“新市民”教育培训。面向城镇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社区教育,同时重视为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外来人员、残障人员、失足人员等提供生存生活技能、思想、道德、民主法制、健康指导、文明礼仪、城市生活等培训。

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改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各市、县(市、区)建有老年大学,乡镇(街道)建有老年活动中心;探索老年人学习场所在养、医、为、教、学等方面的有机结合。

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提供青春期健康知识、传统文化、环境保护、科普知识、手工创作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重视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服务。有效整合农技站、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地方曲艺馆、民间民俗文化馆、农家书屋等资源,开展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少年的家政培训、家庭教育等活动,特别要重视大力开展面向新型职业农民的实用技术技能、农村经济管理等培训与服务。

4.建立健全社区教育激励制度与机制。倡导为居民建立终身学习档案,积极推进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开展社区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工作试点,拓宽居民终身学习通道。建立健全与就业准入、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业注册等制度相衔接的社区教育激励机制。面向居民积极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活动品牌”等评选、表彰和奖励活动。

5.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督导、调研检查与国际交流。各地要建立社区教育发展状况统计信息库,形成统一规范的社区教育档案管理体系。要定期开展社区教育督导检查。省将逐步完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准入与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调研检查制度。建立社区居民评价和反馈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状况评价和监测活动发挥广东的地缘优势,加强与先进国家、地区在社区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国际学习型城市建设。

(六)提升社区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1.加强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建设。鼓励各地开发、共建、推荐、遴选、引进各类优质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本土文化课程,推动课程资源建设向系列化、规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符合社区居民学习特点的社区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资源。

2.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和管理。社区大学、社区学院要盘活资源,创新办法,挖掘潜力,努力建设一支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与专兼职社区教育教师队伍;社区教育学校要配备好专兼职教师;社区教育学习点(站)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配备足够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组建一支热心参与社区教育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资源库和相应的志愿者表彰奖励机制,社区教育学校志愿者人数不低于本地常住人口的2%,社区教育学习点(站)志愿者人数不低于本地常住人口的1.5%。建设一支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社区教育信息化师资队伍。成立全省和各市、区(市、县)的社区教育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社区教育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业务培训等作用。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开发一批高质量的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课程。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社区教育相关专业,吸纳优秀毕业生从事社区教育工作。切实保障社区教育工作者在工资福利、评先奖优、进修培训、职务晋升等方面享有与其他普通教育工作者同等的待遇。结合国家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社区教育专职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的途径。
       3.重视社区教育科研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社区教育科研工作纳入全省教育科研的全局进行统筹谋划、有效推进。地方教育部门要重视社区教育科研工作,将社区教育科研工作纳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研究机构开展社区教育问题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支持一批有关社区教育热点、重点、难点的研究课题。鼓励各地推行课题+项目+案例的做法,组织开展社区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定期开展优秀研究成果的表彰奖励活动。

三、认真做好实施保障工作

(一)强化政府职能,完善社区教育治理体系

社区教育应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强化政府行为,加强统筹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进步发挥对社区教育的牵头及组织作用,制定社区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社区教育工作的入教育治理和教育事业整体规划,将社区教育工作成效列入各级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把社区教育纳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范围,制订工作方案,安排具体负责人员,建立完善的社区教育工作部门沟通与协调机制,广泛组织发动单位,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教育,培育多元化社区教育主体,形成目标一致、资源共享、相互合作,共同参与的新型社区教育治理体系。

(二)建立多渠道社区教育投入体系

坚持社区教育的公益性质,进一步完善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教育经费要纳入教育财政经费投入预算安中,根据教育部《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教职成厅(20107号)要求,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区(县、市)财政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并落实到位。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珠三角地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社区教育经费的投入。支持各地参照此标准加大社区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所承担任务,落实相应经费投入,社区内各企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标准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规定,积极开展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助终身教育事业或者举办终身教育机构。创新经费投入方式,主要以项目开展方式投入社区教育经费。合理调整经费投入结构,适当地加大对社区教育信息化的倾斜,特别要加强粤东西北地区的社区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支持。
  
(三)加大社区教育宣传工作力度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其他途径广泛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及社区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总结推广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和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扩大社区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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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4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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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职〔20163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广东开放大学:

社区教育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是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就进一步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发展社区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公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以服务社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深化改革,分类发展,整体提升社区学习力和创新发展能力,提高社会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区教育发展的总体工作目标是:2020年,建成结构合理、内涵丰富、开放共享、服务完善、具有广东特色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形成较为科学有效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社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城乡居民对社区教育满意度不断提高具体工作目标是:

1.2018年,全省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地级市覆盖率达到100%,县(市、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100%

2.2018年,全省建成100个省级以上社区教育实验区,其中20%创建成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10%创建成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3.2018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达到90%,县(市、区)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珠三角地区达到80%,粤东西北地区达到60%

4.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50%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分别达到80%以上和70%以上;全省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比例不低于50%

二、进一步明确社区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深化社区教育管理制度改革

1.明确责任主体,创新管理体制。各级政府是社区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联系,主动协调,建立各市、县(市、区)由党委政府统筹,教育、宣传、财政、人社、文化、科技、卫生与计划生育、农业、民政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参与的社区教育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指导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省将委托广东开放大学承担全省社区教育具体组织指导工作。支持市、县(市、区)分别建立健全地方社区教育指导组织工作机制。要明确县(市、区)、街道(乡镇)政府,教育部门和其他各有关部门在推进社区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一步完善“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加”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激发城乡社区教育活力。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通过政府授权、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和支持各类办学主体参与社区教育的办学、管理和评价。进一步推动城镇社区教育向农村延伸,加快县级“四位一体”(中职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培训)职教中心转型发展,激活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学活力,构建“县级”‘四位一体’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村居学习站(点)”师资共享、统筹推进的农村社区教育网络。建立健全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机制,提升农村社区教育发展水平。鼓励和支持各地推行社区居民“终身学习卡”、“终身学习账户”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学习卡”等,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对社区教育的参与率。

3.建立社区教育协商合作机制。鼓励各社区教育机构建立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社区教育理事会、社区教育协作会等制度开发使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互动平台,拓展社区教育参与主体利益诉求表达途径,增强社区教育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提升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水平

 1.构建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推动各市、县(市、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办好社区大学、社区学院,在现有的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基础上组建社区学校,大力建设居(村)社区教育学习站(点)。到2020年,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居(村)基本相应成立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社区教育学习站(点)形成以开放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大学和社区学院为骨千,以社区教育学习站(点)为基础的覆盖全省各市城乡的社区教育办学网络体系,较好地满足社区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2.明确社区教育机构职责。地市社区大学要在市政府及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具体指导全市社区教育业务发展对县区级社区学院和其他社区教育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要建设各级各类网络教学培训资源,维护好网络平台。县(市、区)社区学院作为当地开展社区教育的服务中心,负责课程开发、示范带动、业务指导、理论研究等;乡镇(街道)社区学校要结合实际,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指导居(村)社区教育站(点)的工作;居(村)社区教育站(点)作为就近便捷的居民学习场所,负责为居民学习提供教育服务。有条件的居(村)要推进社区教育进一步向下延伸。

3.大力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省教育厅通过调研检查、组织评审,确认公布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重点支持基础条件好、重视程度高、实际成效显著的地区优先创建省级实验区。积极组织开展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创建工作。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鼓励各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在省内乃至省外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探索和推广社区教育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4.支持学习型组织建设。分类研究制订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标准,大力开展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街道、学习型居(村)委会、学习型楼院、学习型家庭等创建工作。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组建学习团队、学习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让社区居民实现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到2020年,全省学习型社区创建率,珠三角地区达到60%以上,粤东西北地区达到40%以上。
  
(三)推进互联网+社区教育
     1.推进数字化教育网络向社区覆盖。实施社区教育区区通工程,推进数字化网络向社区覆盖。开展数字化社区学习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建设覆盖全省的数字化社区学习中心。依托广东终身学习网及其学习资源库和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的学习资源,建设一批数字化精品学习资源,整合其他优质资源,建设广东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港,构建面向全省的社区教育云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资源共享覆盖城乡的终身学习网站集群,拓展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的网络体系和数字化高清机顶盒的到户功能,开发相应的学习资源,使数字化学习终端到每个家庭,方便市民学习。各地要加大对各级社区教育办学机构信息化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现代远程教育的服务与支持。

2.优化居民数字化学习环境。支持社区学校建设网络学习培训平台,推广虚拟社区大学模式,开发在线社区教育APP开展移动教学、远程教学、视频教学、名师教学。推广移动个性化学习终端电子书包等学习工具,引导社区成员运用互联网海量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式学习。以微课课件为载体,充分利用社区成员的机动时间,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打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渠道,为社区成员提供基于圈子的学习服务,提升学习粘度,让海量资讯为居民服务提供更多的空间。打造社区微课堂,开展推送服务。

(四)促进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1.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系统各级办学机构要承担牵头开展本区域内社区教育资源建设的任务,积极举办或参与各类社区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开设适应居民学习需求的课程,加强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成人教育机构等的转型发展,充分履行社区教育实施主体的使命与功能。鼓励普通高校利用丰富的教学资源不断拓展新的继续教育项目,成为重要的社区学习中心。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居民开放学习场所和设施。

2.整合共享社区内非教育机构教育资源。鼓励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向居民开放学习场所和设施。支持和引导社区内非教育机构与教育机构合作建立社区教育组织,通过政府扶持、市场机制等引进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社会性培训机构参与社区教育。充分挖掘社区内非教育机构人力、物力信息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参与社区教育教学资源开发,提供各类教育培训服务。进一步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教育功能,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

3.加强社区教育学习资源建设。广东开放大学牵头负责全省社区教育学习资源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整合等工作。市县(市、区)社区学院组织承担推动本区域社区教育学习资源建设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共享的职责。

(五)增强社区教育实效性

1.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坚持以满足社区居民可持续发展和幸福生活目标实现的需求为取向,广泛开展学历补偿、公民素养人文艺术、科学技术、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生态环境、职业技能等领域的教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创新社区教育形式。积极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市民大讲堂全民读书节“430学堂(社区为解决小学生下午4:30放学后可能出现的监管空档,而开展的免费辅导学生做作业开辟第二课堂等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30以后,各社区居(村)委会要将文化室腾出来举办“430学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推广才艺展示、参观游学、读书沙龙等生动活泼的社区教育活动形式,探索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社区教育学习模式,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支持服务。鼓励和支持各地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项目,形成一地一特、一校一品的社区教育发展局面。

3.增强服务重点人群能力。深入调查了解社区的自然、社会、历史、素质等构成要素,制订科学有效的社区教育计划。

广泛开展市民和“新市民”教育培训。面向城镇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社区教育,同时重视为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外来人员、残障人员、失足人员等提供生存生活技能、思想、道德、民主法制、健康指导、文明礼仪、城市生活等培训。

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改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机构设施设备,各市、县(市、区)建有老年大学,乡镇(街道)建有老年活动中心;探索老年人学习场所在养、医、为、教、学等方面的有机结合。

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提供青春期健康知识、传统文化、环境保护、科普知识、手工创作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重视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服务。有效整合农技站、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地方曲艺馆、民间民俗文化馆、农家书屋等资源,开展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少年的家政培训、家庭教育等活动,特别要重视大力开展面向新型职业农民的实用技术技能、农村经济管理等培训与服务。

4.建立健全社区教育激励制度与机制。倡导为居民建立终身学习档案,积极推进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开展社区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工作试点,拓宽居民终身学习通道。建立健全与就业准入、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业注册等制度相衔接的社区教育激励机制。面向居民积极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活动品牌”等评选、表彰和奖励活动。

5.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督导、调研检查与国际交流。各地要建立社区教育发展状况统计信息库,形成统一规范的社区教育档案管理体系。要定期开展社区教育督导检查。省将逐步完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准入与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调研检查制度。建立社区居民评价和反馈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状况评价和监测活动发挥广东的地缘优势,加强与先进国家、地区在社区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国际学习型城市建设。

(六)提升社区教育内涵发展水平

1.加强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建设。鼓励各地开发、共建、推荐、遴选、引进各类优质社区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本土文化课程,推动课程资源建设向系列化、规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符合社区居民学习特点的社区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资源。

2.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和管理。社区大学、社区学院要盘活资源,创新办法,挖掘潜力,努力建设一支有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与专兼职社区教育教师队伍;社区教育学校要配备好专兼职教师;社区教育学习点(站)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配备足够的专兼职管理人员。组建一支热心参与社区教育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资源库和相应的志愿者表彰奖励机制,社区教育学校志愿者人数不低于本地常住人口的2%,社区教育学习点(站)志愿者人数不低于本地常住人口的1.5%。建设一支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社区教育信息化师资队伍。成立全省和各市、区(市、县)的社区教育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社区教育工作中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业务培训等作用。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开发一批高质量的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课程。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社区教育相关专业,吸纳优秀毕业生从事社区教育工作。切实保障社区教育工作者在工资福利、评先奖优、进修培训、职务晋升等方面享有与其他普通教育工作者同等的待遇。结合国家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社区教育专职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专业化发展的途径。
       3.重视社区教育科研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社区教育科研工作纳入全省教育科研的全局进行统筹谋划、有效推进。地方教育部门要重视社区教育科研工作,将社区教育科研工作纳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研究机构开展社区教育问题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点支持一批有关社区教育热点、重点、难点的研究课题。鼓励各地推行课题+项目+案例的做法,组织开展社区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定期开展优秀研究成果的表彰奖励活动。

三、认真做好实施保障工作

(一)强化政府职能,完善社区教育治理体系

社区教育应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强化政府行为,加强统筹管理。各级教育部门要进步发挥对社区教育的牵头及组织作用,制定社区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社区教育工作的入教育治理和教育事业整体规划,将社区教育工作成效列入各级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把社区教育纳入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职责范围,制订工作方案,安排具体负责人员,建立完善的社区教育工作部门沟通与协调机制,广泛组织发动单位,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教育,培育多元化社区教育主体,形成目标一致、资源共享、相互合作,共同参与的新型社区教育治理体系。

(二)建立多渠道社区教育投入体系

坚持社区教育的公益性质,进一步完善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的社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教育经费要纳入教育财政经费投入预算安中,根据教育部《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教职成厅(20107号)要求,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区(县、市)财政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并落实到位。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珠三角地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增加社区教育经费的投入。支持各地参照此标准加大社区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在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所承担任务,落实相应经费投入,社区内各企业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标准用于职工教育培训的规定,积极开展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助终身教育事业或者举办终身教育机构。创新经费投入方式,主要以项目开展方式投入社区教育经费。合理调整经费投入结构,适当地加大对社区教育信息化的倾斜,特别要加强粤东西北地区的社区教育信息化的经费支持。
  
(三)加大社区教育宣传工作力度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其他途径广泛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及社区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总结推广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和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的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扩大社区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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